本网讯 历经十七年艰辛,华宁县盘溪镇台胞马某终于在今年收到了从台湾有关部门发放转经代理人寄来的继承其兄的遗产现金人民币五万元,华宁县公证处在该继承案中跟踪服务了十七年,先后为其办理了23件涉台公证,为其继承遗产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
马某的哥哥为去台老兵,到台后未婚,已于1956年在台湾省台北市死亡,其遗留的遗产可以由大陆的三个弟妹继承,但超过了去台老兵遗产继承时效。在马某的一再要求下,华宁县公证处于1996年10月21日受理后依法出具了所需的亲属关系、委托书等公证。马某及其两弟妹因无文化无法前往台湾,就与在台的有关人士及律师联系办理,终因代理费未达成协议一直搁置,在此期间,马某四处奔波有关部门托人办理,公证处也为其办理过委托书公证,但一直未领到款,加上领取时间已过,此事折腾到2000年后一直遥无音信。到2008年7月,马某及其妻子再次找到华宁县公证处,称经与台湾有关人士联系答复可以领取,要求办理相关公证,公证处主任经查阅有关文件及请示省司法厅公证工作处,均认为此事已超过台湾方面规定的领取时限,不太可能领取到遗产,建议放弃,同时要谨惕上当受骗。因时间太长,台湾方面要求重新办理相关公证,因继承人生活在盘溪年事已高、姊妹之间就继承事宜又产生争议,公证员亲自驾车前往盘溪受理公证,在清真寺管委会负责人的主持下达成协议,顺利办理了有关公证。马某及其妻子数次领着村委会有关人员来公证处要求办理公证后由这些人陪他到台湾,公证处主任查阅了大量涉及两岸交往的资料,明确告知按照入台程序,除本人外其他人不可能前往,而且马某目前《入台许可证》无法取得,因该证须委托在台人士以探亲、办事为由向台湾有关部门申请办理。
马某后经多方协调,委托台湾的一位洪先生帮其办理了《入台许可证》,到2012年,当马某计划到台湾办理领取手续时突然生病不能前往,经多方交涉,商定提交马某病情诊断书证经公证证实后可委托他人办理。到2013年3月,历经多年来来往往的商议,马某终于在公证处签署了同一事项中的第23件公证书,4月,顺利领到了其兄扣除相关费用后的遗产余款人民币伍万元。马某历经十七年的夙愿终于得以了结。一直给予提供公证服务的公证员自1996年来就为其办理此事,同一事项前后经历十七年的光阴,所办理的23件涉台公证,均顺利通过省公协转递、台湾海基会核对无误,在台湾得以采用,为台胞马某在已超过领取时限的情况下最终取得遗产艰辛工作,充分发挥了公证职能,彰显了公证的价值。
编辑:史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