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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一嫌犯取保候审再作案潜逃两年被抓受重处
2015-09-22 14:58:28

       本网讯  近日,华宁县检察院依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犯罪嫌疑人普某某批准逮捕。

  经审查,普某某2012年11月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2013年8月,普某某在取保候审期间盗窃他人财物被发现,其听说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不仅要被关进看守所,法院审判时还要将取保候审的期间并入刑期计算。由于害怕被送入看守所羁押,其怀着侥幸心理外逃。经公安机关多次通知,其一直未到案,后又听说同案犯被法院判刑后害怕法律制裁更是不敢归案。2015年7月,普某某到家中看望刚满月的女儿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审查逮捕阶段,普某某以其父亲年纪已大,妻子和3岁的儿子、刚满月的女儿需要照顾为由,请求司法机关能再次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办案人员当即向其详细讲解法律知识,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故意实施新的犯罪属于法律规定必须逮捕的情形。听完办案人员的讲解,普某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华宁县检察院)

  编辑:柯继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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