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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县内首例盗刷医保卡案判决有果
2018-07-11 11:18:58

7月3日,华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本县首例盗刷医保卡的李某甲等三人盗窃案在华宁县第四中学公开开庭审理,该校900多名师生及部分群众旁听了庭审。

经审理查明:2017年12月25日,被告人李某甲捡到李某丙社会保障卡。次日,李某甲持该卡先后到华宁县医药公司配方门市西市街店、一心堂华宁宁秀街连锁店刷卡消费1013元,后将该卡交给其儿子被告人李某乙、陈某某夫妇使用。被告人李某乙、陈某某在明知该卡来源的情况下,于同月27日先后到一心堂华宁东市街连锁二店、华宁县医药公司医药商店宁阳路店、一心堂华宁东市街连锁店、通海杨俊皮肤专科门诊部、云南福源堂药业公司通海西街二店、一心堂通海东大街连锁店、一心堂华宁虹桥连锁店刷卡消费10666.50元。

该案审理后,华宁县人民法院当庭判决,被告人李某甲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李某乙、陈某某犯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华宁县检察院 白红霞)

编辑:李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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