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华宁县老城区发生一起闲置房屋起火的火情,在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的快速处置下,大火被迅速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后,却有人不顾事实,以“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塘子心’着火,烧死了一位小孩子!!!”为标题,将手机录制的火灾现场视频通过微博进行发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民警根据线索找到了谣言的源头,发现发布谣言者竟然是不满11岁的小学五年级女生唐某。经查,唐某当晚并未到过火灾现场,仅通过微信群中同学发来的火灾现场视频,不加核实就添油加醋地附以“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塘子心’着火,烧死了一位小孩子!!!”的标题通过微博进行发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该行为已涉嫌违法。
民警的突然到访让唐某的父母很吃惊,得知内情后,其母当场气哭。唐某表示:“原以为随便发个视频玩玩只是很小的事情,没想到会带来这么严重的后果。”
由于唐某系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本着教育保护的原则,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删除相关微博,责令家长加强管教。(吴金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