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晚,华宁县小伙吕某某驾驶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被华宁交警拦下,经检查发现其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22时40分许,吕某某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执勤点时,因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被交警拦下。经核查,吕某某刚满19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所驾摩托车悬挂的“云FL7231”号牌也是假的,涉嫌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
经进一步调查得知,吕某某所驾摩托车号牌是其花了35元从网上购买的。由于吕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不按时限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驾驶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涉嫌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依法对该机动车予以扣留,并对吕某某处以罚款270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记12分,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至5000元罚款,收缴号牌并扣留机动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群众在购买机动车时,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具有合法手续的车辆,并及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普德辉 李云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