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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受公安部表彰
2013-10-28 10:38:37

  本网讯 近日,华宁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在2012年“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工作中,因成绩突出,受到公安部表彰。

  自全国公安机关治安系统“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华宁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按照各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忠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危害社会诚信和社会风气的“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专项行动,全力维护华宁社会治安的和谐稳定,净化社会制假贩假风气,取得了突出成绩。

  期间,华宁县公安局悬挂横幅1条,发放传单2000份,主动出击,共检查歌舞娱乐场所27家,旅店108家,网吧17家,其它场所117余处,查处了3个聚众赌博的“黑窝点”、取缔了3个“黑网吧”、关停了2个非法矿点,查获了6起卖淫嫖娼案件,取缔了3个黑诊所。特别是查破了一起由治安大队主办的跨省市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化肥的案件,刑事拘留2人、查扣化肥100余吨,被公安部列为“全国十起农资打假典型案件”之一,2012年2月28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5月16日玉溪电视台《警视窗》栏目780期分别进行了播报。

  2007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卢贤杰夫妇从山东、湖南、广东、四川、北京、上海、云南等七个省份低价购买原料,利用在昆明租用的房子生产假化肥,销往昆明、玉溪、红河、楚雄、大理、保山等州市的60多个县,并且经销商达200余家,非法获暴利200余万元。仅在华宁县内,就给农户造成5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

  受案后,华宁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于9月22日迅速成立以治安大队民警为主要成员的专案组,立誓啃下这块坑农害农的臭骨头。案件侦查历时11个多月,共投入经费5万余元,调取涉案笔录材料200余份,提取整理商品销货单163本、托运单36册,2012年2月29日,案件移送华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过庭审,9月29日,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两名犯罪嫌疑人做出最终判决。

  华宁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成功侦破“全国十起农资打假典型案件”之一的销售假冒伪劣化肥案,被公安部评为全国“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成绩突出集体。发文公治【2012】588号文件进行了表彰。(方景)

  编辑:史桦

编辑:史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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