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毁民爆物品
为切实加强对民爆物品的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1月8日,华宁县公安局销毁了一批民爆物品。
此次销毁的民爆物品有乳化炸药316.8公斤、毫秒导爆管雷管775枚、磁电雷管134枚,所销毁的爆炸物品均来自已完工的项目和未能正常开工的项目。为确保销毁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华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制定了销毁方案和安全保卫方案,对爆炸物品的运输、搬运、摆放、安全警戒、现场清理等工作进行了精心安排部署,明确了销毁时间和场地,组织有经验的爆破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现场实地踏勘。
治安大队民警从民爆物品出库、运输到销毁现场,全程进行监管,确保了此次销毁工作绝对安全。销毁前,民警和爆破员共同对销毁物品进行逐枚清点确认,并要求爆破员严格按照《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和销毁管理规定组织实施。销毁后,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认真检查、妥善清理,确保整个现场安全无隐患。
此次销毁工作达到了公安机关对民用爆炸物品末端管控及监管要求,促进了企业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到销毁彻底、不留死角,筑牢安全基础,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了涉爆案件、事故的发生,实现了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工作目标。
(方景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