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红塔区法院在专门审理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的研和中心法庭,就审理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出现的情况,主动与玉溪市红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就如何公平高效地化解劳动合同纠纷,更好维护劳动者的合法、用工单位的权益,促进劳动者、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更合法、规范、有序,积极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等问题进行座谈交流。
研和中心法庭审判人员与红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委员结合各自的仲裁、审判实践经验,对车辆挂靠、加盟的法律定义、概念、区别的理解畅谈了各自的看法,同时就法律法规“关于车辆挂靠其他单位经营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工作中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的问题”及“关于未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的理解与把握进行了探讨,并就如何通过调解的方式,及时、高效化解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矛盾,努力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好方法、好经验进行了交流。
最后,了解到红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委员的书记员记录业务不熟悉、不全面,研和中心法庭庭长吕文龙主动建议其委派书记员到红塔区法院向业务熟悉、技能熟练的书记员进行学习,此建议得到红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积极响应。目前,红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委员已安排一名书记员到红塔区法院进行跟班学习记录技能。(徐红伟)
编辑:沈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