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09年全国法院开展清积执行活动时,红塔区法院为有效提高执行效率,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执行工作为前提,借鉴外地法院好的经验,初步探索并在红塔区范围内逐步推行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联络员、信息员制度在清积活动中取得较好地成效,四年来,联动机制一直运用在执行工作中收效显著。近日,又有一件较为棘手的离婚纠纷腾房执行案件通过联动机制,在区检察院的监督和司法所、社区居委会的支持配合下得以圆满解决。
申请人何树芬与被申请人潘汝春离婚案件经本院判决后,因被申请人潘汝春拒不履行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腾房义务,申请人何树芬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考虑到该案件为离婚纠纷,案情特殊,区法院执行干警多次找到被执行人潘汝春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同时邀请社区居委会对其作思想工作,望其自动履行,潘汝春均表示拒绝履行并态度恶劣。后区法院依法下达责令腾房公告,潘汝春仍拒不履行。为保障申请人的利益,红塔区法院决定进行强制腾房。
因多次电话通知被执行人潘汝春,其不愿到场,区法院执行局精心组织安排,邀请检察机关现场监督,并在司法所工作人员以及金家边社区居委会的见证下,请开锁人强行打开房门并更换了房屋的卷帘门的锁,将房屋腾空交给申请执行人何树芬。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潘汝春及其80岁的母亲到场强行阻碍执行,执行干警对其进行了劝说仍态度恶劣、谩骂执行人员,拒接房屋卷帘门的钥匙并将法院新更换的锁强行损坏。红塔区法院执行干警经过有礼有节的劝说未果后,为维护司法权威,依法对强行阻碍执行的老赖潘汝春进行司法拘留,之后潘汝春主动承认错误,并向法院干警道歉,写下了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旧犯。至此,该案得以成功执结。
多年来,红塔区法院在执行工作中运用多方力量联动配合解决执行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实践证明,执行联络员、信息员制度的建立,不仅有效地缓解了执行难,提高了执行结案效率,而且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同时,因执行联络员参与到了具体的执行工作中,他们宣传了法院的执行工作,使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对法院的工作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执行的公正和效率有了监督和保障,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误解和指责大幅度减少。(高乐)
编辑:沈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