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红塔区法院在认真学习玉溪中院《关于开展法院机关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后,及时根据工作实际从以下五个方面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工作检查职责,加强法院安保工作。
一是及时召开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报最高院检查组检查意见反馈和玉溪中院吕召院长的批示,并将批示粘贴于本院公示栏内,针对存在的问题,剖析自身原因,提高对安保的认识,征求干警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出符合本院实际的整改措施。
二是针对立案庭与审判区域分离的实际,对进入大门的人员、车辆严格登记检查,审判大楼大厅的电梯、楼道只能进入审判区域,同时规范法官通道的出入,防止无关人员进出办公场所。
三加强巡查防控,完善安保工作。进一步查缺补漏,完善法院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四是加强干警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保障意识,在工作中提高警惕,增强敏锐感,提高化解处置各种矛盾的能力,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应变处理并汇报。
五是加强督查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重点部位、范围进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防微杜渐,提高干警严格遵守各项规定的工作责任心。(王晟)
编辑:罗佳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