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法院为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进一步促进司法公开,有效保障申请执行人对案件执行情况的知情权,于近日制定和完善了《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关于告知案件承办人通知书》。执行人员在收到执行案件后,及时通知申请执行人,明确告知其依法所享有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一、告知案件承办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二、告知有权申请执行人员回避及更换执行人员;三、告知有提出异议、复议以及向上级法院提出提级执行,提出异议之诉权;四、告知释明执行案件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五、告知反映执行人员在案件执行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控告渠道。
上述措施的实施,保障了申请执行人对案件执行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有效减少申请执行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误解,加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
编辑:罗佳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