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溪市红塔区法院审理了被告人黄爱军、代云鹏、安利彬等23人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罪一案,由于该案涉案被告人数众多,社会影响恶劣,参加旁听的群众挤满了法庭。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在警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团结协作,克服困难,最终圆满的保障了整个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
区法院法警大队接到任务后,立即开会研究制定方案,经汇报党组决定,成立庭审安全保障小组,大队长潘寿勤同志任组长,教导员谭志宏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干警不分男女均列入成员当中。并对该案被告人的押解还押,庭审期间的看押,值庭保卫,旁听人员的安全检查等相关工作,都作了明确分工布置,制定了紧急事件突发应急预案。庭审当天,对参加庭审旁听的近200名群众进行了严格安检,并进行实名登记。近六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由于警力不足,未能调整出换岗人员,值庭干警中途也未休庭休息,但看押值庭的法警听从指挥,精神集中,配合默契,动作到位,言语规范,没有出现任何的松懈、麻痹举动。庭审结束,安全完成了还押任务,检查没有出任何差错后,高度紧张的神经才得于放松。
这次庭审活动安全、平稳、顺利的完成,提升了区法院警务保障、业务能力素质和法警队伍的形象,检验了警务工作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取得的成果,展示了法警队干警不怕苦,不怕累,不计得失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的工作作风,为应对今后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卢艳波)
编辑:罗佳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