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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司法保公正 司法为民促和谐
2014-06-19 08:23:34

 

  近日,红塔区人民法院继续推进“阳光司法工程”活动,以巡回审理 、就地办案的方式,在北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社会广泛关注的原告普某某、尹某一诉被告尹某二、阮某某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

  尹某三是原告普某某的丈夫,尹某一的父亲,二被告尹某二、阮某某的儿子。2014年3月7日,尹某三因工伤死亡,用人单位赔偿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75000元和供养亲属抚恤金150000元,另外又出于人道主义一次性赔偿供养亲属补助金200000元。用人单位将款打在尹某二账户上,由尹某二保管银行卡,普某某设定密码。因为法律法规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性质和分配方案没有明确规定,双方就赔偿款的分配发生纠纷,经居委会和居民小组干部调解未果,二原告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解决。

  本案在诉讼前就已经在当地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关注,高古楼网站的网民也展开了热烈探讨,众说纷纭,褒贬不一。红塔区法院决定将该案作为“阳光司法工程”的典型案例,邀请当事人住所地刺桐关居委会和居民小组干部、北城街道和小石桥乡16个村(居)委会调解和治保主任、玉昆钢铁集团行政部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以公开开庭、公开宣判的方式回应群众的司法关注,以公开促公正、立公信、树权威。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以案说法,向旁听人员讲解了与案件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并与旁听人员进行互动交流,共同探讨纠纷解决方案。在基层干部的参与和配合下,双方当事人经调解达成了协议,当庭对赔偿款进行了分割,纠纷得以彻底解决。

  红塔区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通过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活动,让人民群众亲身感受司法在阳光下运行,提高司法的公信度和权威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滕永金)

 

 

 

编辑:罗佳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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