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记者从红塔区法院获悉,该院针对春节前后危险驾驶类案件较多的情况,在4天内集中审理了13件危险驾驶案件。这是红塔区法院积极探索刑事案件审判方式改革,推行对适用简易程序的轻微刑事案件集中审理模式的尝试。
据介绍,集中审理开展以前,只在一天的上午、下午分别安排一个庭审。集中审理后,一个上午可以安排三四个庭审,且尽量当庭宣判,缩短了轻微刑事案件从立案到送交执行的期限。在保证审判公平与高效的同时,集中审理明显提升了法院审判人员和检察院公诉人员的办案效率,对同类型案件检察院可以只安排某个检察员出庭,检察员一天可以多次出庭,减少了多次往返法院开庭的麻烦,提高了工作效率。集中审理在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同时,有利于做到同案同判、同罪同罚,也有利于加大公诉机关对审判机关的监督力度,保障法律的公正实施。(记者 李梅 通讯员 宁德艾)
编辑: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