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人民法院贯彻案件案号及案件信息业务标准工作顺利实施,区法院按照最高法院、省法院专项会议精神及培训要求,紧扣《关于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及人民法院信息系统建设技术规范实施的时间节点,加强工作前瞻性,认真做好技术保障、业务支持、舆论宣传等各项工作,迅速推进“贯标工作”,实现了新年工作首日“开门红”。
2016年1月4日,区法院立案登记工作平稳有序,全天接待来访当事人374人次,当场办理立案56件,其中:民事案件28件,刑事案件13件,执行案件14件,民事申诉案件1件。所立案件均使用新的人民法院案件类型及其代字标准,并进入新更新的信息系统进行标准化录入。新的案号及案件信息业务标准内容十分丰富,实现了全国法院案件信息的全覆盖,区法院代码变更为云0402,删除了代表法院名称数量的“玉红”“第”、“字”、及代表审判庭的“一、二、环”,且所有案件均不能加杠“-1、-2”…… 例如2016年受理的第一件刑事一审案件原案号为“(2016)玉红刑初字第1号”新的案号标准已更改为“(2016)云0402刑初1号”。
推进法院标准化工作是统一规范司法裁判标准和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客观需要,是完善审判权利运行机制的必然要求,是破解司法工作基本矛盾的有力支持,是参与推进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基础。红塔区法院将结合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抓好“贯标工作”,及时梳理新旧标准对应关系,保持相关数据的延续性,确保新旧标准无缝衔接,加快推进法院标准化建设,服务司法事业科学发展。(杨洁)
编辑:胡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