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下午,根据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云南省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责办法(试行)》和省、市实施细则,结合工作实际,红塔区法院召开了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会议。
会议首先由院党组副书记赵立清简要传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书相关内容,明确签订意识形态责任制责任书的意义和重要性。之后,由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江辉与各位班子成员分别签订责任书。
当前,面对形势、任务、对象、环境的深刻变化,意识形态工作在传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不断创新,与时俱进,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导向意识、创新意识和责任意识,关注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支持红塔区法院意识形态工作的稳步推进,推动红塔区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陈琪)
编辑:胡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