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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天有鉴 司法为民 ——当事人向红塔区法院谢雪魁法官送锦旗表示感谢
2019-11-18 15:22:54


11月4日,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的当事人向承办法官谢雪魁送来锦旗,并表示对承办法官的感谢之情。送锦旗的当事人是该案件的原告。2018年11月25日,被告姜某某驾驶货车沿玉溪市新平县锦绣路由西向东行驶,17时许,左转驶入世豪大商城5号门入口后,右转进入商铺与人行道之间空地直行通过商铺前空地时,由于未注意观察周围环境情况,所驾车辆与在该处嬉闹时横过道路的学龄前儿童张某某(原告之子)相刮撞,造成张某某于当日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后,新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某及姜某某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庭审中原告对事故认定结果不服,加之幼子夭折,心情较为难过情绪较为激动。庭审之后,承办法官专门将原告留下,对原告的心情表示理解同情,同时结合案情耐心释法,促使原告依法合理维权。一审宣判之后,承办人又对原告耐心的进行了判后答疑,针对原告的疑问一一作答,消除原告的疑虑。之后,被告提起上诉,玉溪市中级法院进行了部分改判。

案件结束之后,原告对承办法官公正司法的精神和对待当事人的诚挚态度表示赞赏,特向承办法官送来锦旗。承办法官向当事人表示,这面锦旗是对法官公正审判的肯定,也是对法官今后工作的鞭策,作为人民法官将一如既往秉持公正司法,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供稿/谢雪魁)

编辑: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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