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1日下午4时,红塔区法院在红河中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件民事案件。这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区法院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在异地法院协作配合下通过远程视频开庭审理的首例案件。
红塔区法院受理了云南玉溪红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仓支行与被告朱某、任某某、何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送达过程中,了解到被告朱某因涉刑事犯罪羁押于红河州看守所,其上诉换押由红河中院刑一庭审理,区法院因与红河州看守所无法进行联网远程视频开庭,鉴于羁押的朱某将于近日将被送监。区法院及时与红河中院刑一庭朱某案承办法官取得联系,在不影响红河中院正常的排期开庭时间前提下,确定了该案的庭审时间,并告知双方当事人在疫情期间参加庭审需注意的事项。开庭前,区法院的案件审理法官和书记员对法庭设备进行了熟悉,并在红河中院和刑一庭的帮助下,确保了庭审的顺利进行。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通过证据展示系统完成举证和质证。庭审结束时,通过文件传输工具完成了庭审笔录的核对和签名,并于第二日将判决书通过电子签章送达被告朱某。
经过案件的顺利审结,充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加强了法院之间的交流合作,提升了审判效率,同时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统筹有序开展。
编辑: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