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和信息,利于轻刑失足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了对未成年犯罪人犯罪记录的封存与查询制度。
2022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开始施行,红塔区法院根据该实施办法规定,于2022年6月1日,向红塔区检察院、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发出首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此项工作对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避免因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和相关记录管理不当导致信息泄露,造成涉案未成年人在考试、升学、就业、生活等各方面遭遇歧视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