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上午,红塔区人民法院民一团队法官经过不懈努力,成功调解了一起所有权纠纷案件。下午15时,承办法官及书记员冒雨到北城环城南路某仓库现场督促双方当事人及案外人按照调解协议及时履行了各自义务,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及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减轻了诉累。
该案系原告昆明某化工有限公司起诉被告冯某所有权纠纷,被告系原告公司员工。2020年4月,原告与玉溪一公司签订了《产品代销合同书》,约定由该公司负责在玉溪推广代销原告产品,后因原告公司将技术人员撤回,原告与该公司解除合同,被告冯某作为原告公司员工在退货单上签字后未及时将本案涉及的产品退还,上述产品一直存放于北城环城南路某仓库,现原告起诉被告要求退还货款。经承办法官耐心跟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及调解思路,并当庭和仓库管理人联系,最终三方在互谅互让的原则下达成和解,由原被告共同承担仓库保管费,原告自行安排车辆将仓库存放的产品拉走。
下午三点,原被告及案外人在法官的监督下,及时履行了各自的义务。案件履行完毕后,原告拉住法官的手由衷说道:“法官不仅帮我们解决了货款纠纷,连同仓储合同费用的问题一并解决了,真是太感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