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塔区法院研和法庭(速裁团队)成功在诉前调解中化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出具了红塔区法院法官调解成功的首份“诉前调书”文号民事调解书。通过调解程序将纠纷化解在诉前,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又节约了司法资源。
【案情简介】 原告艾某与被告李某系老板与员工的关系。2021年3月-4月,被告李某多次向原告艾某借款,共计23740元。双方约定一个月后还款,约定期限届满,被告未还款,后经原告艾某多次催要,被告李某均以各种理由拒还,原告遂诉至法院。研和法庭接到诉讼材料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符合诉前调解要求,为及时高效化解纠纷,该案进入诉前调解程序。法官严肃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开展调解工作,与当事人多次沟通协调,最终促成了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被告李某自2022年10月起每月偿还不低于2500元至借款清偿之日止。根据当事人申请,承办法官依法作出“诉前调书”文号民事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并释明“诉前调书”文号民事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内容,另一方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背景】“诉前调书”是最高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1日起开始启用的新文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调解申请司法确认和出具调解书案件不纳入民事案件司法统计的通知》要求,明确将诉前调解成功后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案件需编立“诉前调确”文号,不再使用“民特”字案号;诉前调解成功后申请出具调解书的案件编立“诉前调书”文号,不再使用“民初”字案号。
红塔区法院将进一步深化诉前调解工作,推动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向纵深开展,优化配置司法资源,不断完善“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满意的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