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公安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警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云公交传﹝2014﹞84号)文件,4月22日下午红塔大队认真组织民警学习文件精神。同时结合自2014年1月份以来云南省6名交警在道路执勤和处理交通事故时不幸牺牲的案例,开展执法办案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防患未然,严防执法办案安全问题发生。
一是提高认识,牢固树立执法办案安全意识。 红塔大队在组织民警、协勤人员认真学习上级文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结合自今年1月份以来,我省6名交警在道路执勤和处理交通事故时不幸牺牲的案例,开展集中教育活动,使全体干警提高对预防执法办案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将执法安全问题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民警人人都要牢固树立执法办案安全意识。
二是督促民警使用好执法办案装备。红塔大队要求路面执勤民警和事故处理民警必须随身携带执法记录仪,随时保证执法记录仪能够应用到执法工作中,记录好执法过程中的相应情况,保证实时录音录象效果。此外,红塔大队再次重申每名民警都要带好单警装备,尤其遇到突发情况或恶劣天气,要做好自身保护。同时对大队各部门的安全防护装备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检查了民警反光背心、警用雨衣等单警防护装备的配备情况,巡逻执法、事故勘查等执勤车辆警灯警报器、发光锥筒、提示警告标志等防护设备设施的配备情况,并及时更新部分损坏的装备,确保防护装备齐全有效。
三是对接待群众部位进行自查和规范。为防止民警执法办案中当事人发生意外情况,红塔大队结合通知要求,对各大队违法处理接待室、事故接待室和询问室进行自查,规范内部设置。大队领导班子组成检查督导小组,定期检查下属各中队录音、录像以及各类内部监控系统,保证运行正常,录制及时。各外勤中队营房则由值班人员负责加强门户管理,对外来人员做好登记,提高防范意识,保证办公场所和队部内部安全。
四是进行执法安全培训,提高防护意识。红塔大队要求各中队法制员作为小教员,以警务组为单位,深入开展培训学习,给民警讲解查缉战术中民警盘问、盘查的要领,对涉及执法无证拘留、醉酒拘留的人员做好安全检查。红塔大队还请事故处理老民警传授警察心理学,对当事人有不良反应的及时发现,严格预防有自杀、自伤倾向及因病有可能造成身体伤害的当事人发生意外。同时,红塔大队还在交通协管员中组织开展安全教育,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通过对安全防护知识的学习、安全技能的培训和实战演练,红塔大队全体民警、协管员的安全意识得到了加强,安全防护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红塔大队将认真落实上级部门的安排布署和要求,加强对安全防护工作的引导和巡查,努力确保民警、协管员执勤执法安全。
编辑:罗佳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