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及《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近日,玉兴司法所组织在册47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法治学习教育。参加集中学习教育的社区矫正对象均佩戴口罩并出示健康码。
本次学习采取“五个一”方式:
组织一次集中观看社区矫正“以案释法”宣传片活动。所有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认真观看了云南省司法厅拍摄的社区矫正“以案释法”宣传片,教育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促其顺利回归社会。
组织一次集中专项学习活动。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带领社区矫正对象逐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对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解除和终止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针对社区矫正人员十分关心的监督管理的新规定进行了重点解读,对《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中请销假规定进行了详细说明,加深社区矫正对象对新的法律条文的理解,保障社区矫正法的正确实施。
组织一次集中承诺活动。由司法所选定一名社区矫正对象领读《社区矫正对象守法承诺书》,其他矫正对象跟读进行集中承诺,然后签名,让社区矫正对象进一步提高身份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的。
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社区矫正法知识考试。在集中学习后组织47名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开展社区矫正法知识考试,让社区矫正对象进一步熟知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权益和义务,考试合格率100%。
组织一次集中思想警示教育。玉兴司法所所长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一次集中思想警示教育,要求所有社区矫正对象一是要提高认识,《社区矫正法》已经正式实施,社区矫正活动已经有法可依,每名社区矫正对象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进一步提升服刑意识。二是要加强学习,每名社区矫正对象要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详细掌握法律规定和国家大政方针,自觉提升道德素质。三是严格遵纪守法,通过法律法规学习,熟知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及应当履行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的行为,不参与涉黑涉恶活动及黄赌毒活动,在饮酒、娱乐等方面提高自控力,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监督管理规定的情形将给予相应处罚。
通过此次集中学习教育,有效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和身份意识,收到较好的教育矫治效果,为进一步规范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编辑: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