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16时30分许,丢失现金的潘某激动地走进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在民警核实无误后潘某认领了丢失的300元现金。整个事情在不到一小时的时间里就得到了圆满解决。
原来,2月26日15时30分许,靳女士和刘女士手拿捡到的300元现金来到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经了解,这300元现金是2月25日靳女士和刘女士在龙马路15号中国工商银行龙马支行办理业务时,在大厅椅子下捡到的。当时,两人怕当场询问不能找到真正的失主,出于对公安机关的信任,两位女士于第二天把捡到的300元现金送到了红塔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希望民警帮忙寻找失主。在两位女士走后,治安管理大队民警立即与辖区派出所社区民警魏建坤联系,得知此事后的魏建坤,现已调整到其他社区担任社区民警,理应不必插手此事,但他却主动到工商银行落实情况,并从银行工作人员那里得知失主丢失现金后在银行留下了联系方式,随即通过电话与失主取得了联系。很快,失主潘某来到治安管理大队认领了其丢失的300元现金,原以为找不回来的钱如今却失而复得,潘某感动不已,更对现如今为数不多拾金不昧的好心人和尽职尽责的公安机关民警表示由衷的感谢。
编辑:罗佳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