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13年11月6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院长李安平、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彭光明、省院研究室正处级调研员张兴荣一行三人到我院调研指导,就省院拟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委员会有关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听取意见和建议。市院肖志勇副检察长、政研室、公诉处、侦监处的负责人陪同调研,我院禇绍明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反贪局、公诉科、侦监科负责人参会座谈。
会上,市院肖志勇副检察长、我院禇绍明检察长分别介绍了全市检察机关及我院执行高检院检察委员会议事和工作规则的情况,参会人员围绕“重大案件”的界定、检委会议事范围的表述方式、专检委的职责和应承当的工作,以及检委会办事机构、人员的设置等问题,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委员会有关工作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省院领导听取与会人员的汇报和意见后,认为玉溪市检察机关在检察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等工作中,成效明显,建议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改进检委会的工作,进一步充实办事机构力量,完善工作机制,促进检察委员会进一步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王爱萍 张明明 文/图)
编辑:沈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