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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区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检查
2013-11-25 11:12:41

  本网讯 近日,我院驻所检察室在张海林副检察长的带领下,在区司法局林勇副局长的全程陪同下,按照刑事诉讼法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到红塔区司法局所属的各司法所进行年终社区矫正监督检查工作,为公正司法,阳光司法,将红塔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置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之下,我院主动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陈宝荣参与了此次活动。

  经查,至2013年10月底,红塔区司法局有社区在矫人员484名,其中假释人员24名,暂予监外执行29名、缓刑犯430名,剥夺政治权利的1名(公安机关负责),为规范、有序地开展此项工作,检查组每到一个司法所都会与随机挑选的矫正对象谈话,了解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再查看基础台帐,最后听取汇报,做到不以听取汇报替代检查,确保检察监督不走过场。通过检查发现,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总体而言已步入规范、良性发展轨道,矫正档案齐全,司法所都能够结合各地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帮教措施,矫正对象也比较认同社区矫正工作。同时,根据司法所的反映,社区矫正工作仍存在一些共性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1、社区矫正经费不足,不能对有需要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矫治、物质救助、就业安排等方面的服务;2、专职社区矫正工作的主力军是司法辅助人员,而这些人员工资待遇较低,队伍不稳定;3、司法所都面临着矫正对象不断增加、人员居住分散,导致部分矫正难以收到实效的困难。

  人民监督员陈宝荣对检查效果非常满意,认为通过此次活动使人民监督员从另一个侧面充分地了解了检察监督工作和司法局的社区矫正工作,并从人民监督员的角度发表了意见和建议:一、人民监督员监督的侧重点更多的是代表普通老百姓的视角对检察机关的工作做出评价,监督社区矫正工作是检察院的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希望检察院能够通过有效的、常规化的监督进一步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完善、发展;二、红塔区人民检察院在主动强化外部监督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希望以后能够继续多参与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加深对检察职能及具体工作的了解,以便更好的履行监督员职能。(驻所检察室 蒋平湘)

  编辑:李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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