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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区检察院人性化执法彰现人文关怀
2014-02-07 16:03:53

  本网讯 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尊重和保障人权”,实践中,红塔区检察院秉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工作主题,将严格依法办案与彰显人文关怀有机统一起来,取得良好效果。

  近日,红塔区院公诉科收到一份申请,申请人官某某是被羁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胡某某的妻子。官某某急切地表示胡某某的父亲突然病逝,按当地风俗,必须在三日内发丧,需要身为长子的胡某某回家为父亲办理丧事,然而胡某某因涉嫌犯罪被羁押,官某某希望能够让胡某某回家尽孝,不要留下遗憾。

  承办检察官及时向分管副检察长、检察长汇报了此事后,褚绍明检察长第一时间作出指示:在严格依法办案,严守法律程序的前提下,要秉着人性化办案,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办理该事,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之后,公诉科随即启动了紧急情况处理程序:

    一、 认真分析研判案情及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轻重。胡某某系一普通农民,法律意识不强,在受到朋友的鼓动、引诱下的情况才参与了诈骗他人烟叶的行为,并且在接到公安机关要求其及时归案的电话后即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从上述情况看,胡某某行为的社会危险性要小于其他暴力性犯罪,其主观上认罪、悔罪态度较好。

    二、 深入开展调研,全面掌握嫌疑人基本状况。一是通过驻所检察室向看守所了解到,胡某某在看守所期间表现良好,从未出现过违反监规的情况;二是通过公安机关了解到,胡某某投案后,能够主动配合公安干警交代其犯罪事实,使案件快速侦破;三是通过当地村委会了解到,胡某某平时以做生意为生,勤劳肯干,案发前家中刚盖起了楼房。从以上情况看,胡某某并非怙恶不改之人,具备教育感化的条件。

    三、 公检合力,确保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相统一。综合上述情况后,红塔区院及时与公安机关联系沟通,听取公安机关意见,公安机关也同意检察机关准予胡某某出所为其父亲办理丧事的意见。之后,双方研究制定了周详的执行计划:一是尽快完善胡某某出所的相关审批手续,严守办案程序;二是由承办检察官带领,公安机关派出两名民警,检察机关派出四名干警,相互配合,具体负责保障胡某某的出、返所安全,减少办案风险;三是做好胡某某的思想工作,在稳定其情绪的同时,让其切身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和温暖,彻底从内心深处真正悔悟,认罪伏法。

  在做好以上工作后,次日一早公安民警和检察干警即赶到看守所,将胡某某父亲病逝的消息告知其后将其提押出所,赶赴胡某某家中。一路上,检察干警详细地告知了胡某某其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并耐心地与胡某某交心、谈心,帮助他走出心理阴影,到达胡某某家后,公安民警和检察干警陪伴在胡某某左右,让胡某某亲自为父亲料理后事。之后,又及时将胡某某送回看守所。

  回到看守所的胡某某一再表示,感谢司法机关给他回家尽孝的机会,他一定会好好改造,做一个遵纪守法,对社会有用的人。胡某某的家人也主动提出要积极筹措资金,尽快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孔娅敏)

  编辑:罗佳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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