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作出决定,并发文对查办玉溪“百花草堂”背后渎职犯罪案件的“02·18”专案组记集体三等功一次,对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市院反渎局干警杜晓飞及区检察院反渎局局长曹宏伟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201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先后发出督办通知,要求对“百花草堂”制售假药背后是否存在渎职犯罪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并依法严肃处理。对此,玉溪市、红塔区两级检察院高度重视,由市院、区院反渎局干警组成“02·18”专案组对案件进行专项查处。经过专案组全体成员历经近五个月的不懈努力,长期放纵“百花草堂”黄本云诊所、黄兴诊所制售非法制剂,并收受上述诊所相关负责人巨额贿赂的4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一一追究刑事责任。至2015年6月,所立办的4件特大渎职案件被告人分别被人民法院以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受贿罪判处了刑罚:玉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业某某(正处级)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玉溪市卫生局调研员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玉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副调研员田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玉溪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原副主任科员万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鉴于“02·18” 专案组全体办案人员在专案查办过程中,充分发扬艰苦奋斗、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相关办案人员勇挑重担、表现突出,实现了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市院党组作出了上述表彰决定。(反渎局 曹宏伟供稿)
编辑:胡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