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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区代理区长方洪对区检察院办理的两件职务犯罪案件作出重要批示
2015-12-24 16:04:35

  2015年,红塔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的红塔区春和街道办黑村社区原党总支书记杨某某等六人贪污、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及红塔区北城街道刺桐关小学原校长代某某等二人贪污一案判决有果。由于这两件案件在农村基层组织和教育系统影响较大,区检察院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的预防调查,并形成报告,还就存在的问题向案发单位发出了预防职务犯罪的检察建议。

  2015年12月22日,主持红塔区委、区政府工作的区委副书记、代理区长、区委政法委书记方洪对这两件案件的预防调查报告及检察建议作出重要批示。方洪代区长指出,这两件案件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在乡街道、社区及教育系统具有教育意义,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中吸取教训,切实从以下几方面做好预防教育工作:

  一要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做好反腐倡廉教育、廉洁从业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干部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树立依法履职的观念,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强化用法律规范行为的习惯。

  二要切实加强对干部的管理、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决策制度,把民主决策、集体决策落到实处,树立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有效发挥党内监督、上级监督和社会监督的积极作用,明确监督责任,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从源头上预防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

  三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教育、制度、监督、预防并重的惩防工作力度,促进干部廉洁自律。严肃执行党纪政纪,防止留下职务犯罪隐患,从而关心、保护、帮助各级干部。

  为贯彻落实好方洪代区长的批示精神,区检察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一是结合执法办案,进一步增进预防调查、案例分析的深度。着眼本地区范围内可能引发职务犯罪的隐患和风险,真正把职务犯罪发生发展的状况、成因、隐患查清楚,深刻地分析职务犯罪发展变化规律,查找制度、机制和管理方面的漏洞和缺陷,提出相应对策。二是进一步提高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进一步运用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围绕反腐败政策、法律以及预防知识进行预防宣传,不断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从源头上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真正把“关心、保护、帮助各级干部”落到实处。(预防科 郑丽波供稿)

编辑: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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