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公诉人的司法水平和庭审驾驭能力,推进审判公开,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公信力,接受“零距离”监督,红塔区检察院分别于2016年3月9日、3月16日上午积极组织开展庭审观摩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观摩肖某某危险驾驶案、澄江某某公司单位行贿案的庭审,并邀请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为公诉人的出庭表现打分。
庭审中,区检察院公诉人使用多媒体举证、示证,紧紧围绕犯罪构成要件,向法庭出示相关证据,举证条理清晰、详略的得当,用精练的语言、确凿的证据有力的指控并证实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在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发表的公诉意见层次清晰、逻辑紧密、说理透彻,针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沉着应答且重点突出,最终使被告人认罪伏法,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庭审结束后,参加庭审观摩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庭审效果进行了评议并进行了座谈。代表、委员们对庭审的各项程序和检察院公诉人的语言表达能力、庭审应变能力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建议区检察院进一步加强队伍专业培训和岗位练兵,培养一支高素质检察队伍。代表、委员们表示,通过观摩庭审活动,亲身感受到了庭审的现场氛围,加深了他们对检察工作的了解,提高了案件的透明度,更好地体现司法的公正性。(人民监督员办公室 孔娅敏)
编辑:胡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