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为期一周的云南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业务培训班在昆明顺利落下帷幕。在此次培训班上,省检察院公布了“2015年云南省十大反渎职侵权精品案件”,由红塔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立办的田之良等人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受贿案榜上有名,得到了省检察院的通报表彰。
田之良等人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受贿案系最高检、省检院督办的“02·18”专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红塔区检察院认真落实上级检察院关于开展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的重要举措,立案查处食药监系统工作人员重特大渎职、贿赂案件2件2人,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一是重拳打击并有效铲除了“百花草堂”制售假药背后长期存在的“保护伞”,并为市院提供了2件要案、重特大案件线索,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二是发现并堵塞了玉溪市部分药品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避免了非法制剂继续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危害;三是在省内首次准确定性使用“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追究相关渎职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拓展了云南省办理渎职犯罪案件的新罪名,为此类渎职案件办理积累了大量丰富的经验;四是广大行政执法人员从检察机关的办案工作中得到了警示,受到了教育,有效促进了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转变作风,在“以勤促廉”上收到了实效;五是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充分体现中国刑事诉讼“依靠群众”的原则,得到了广大知情群众的支持和鼓励,党委、政府领导对检察机关依法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管理领域的渎职犯罪的举措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另在本次培训过程中,红塔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反渎局局长曹宏伟代表玉溪市检察机关反渎部门就如何做好反渎职侵权宣传工作作了交流发言,得到了参训的全省各州市、县区反渎局长的一致认可。由区检察院反渎局整理的“02·18”专案办案经验也被最高检渎检厅编印的《反渎职侵权工作指导》收录,向全国推广。(反渎局曹宏伟供稿)
编辑:胡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