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红塔区检察院因在基层检察院建设中成绩显著,被玉溪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8月29日,市检察院在红塔区检察院举行记功表彰仪式,市院副检察长肖志勇、政治部主任王永兴出席授牌仪式并对红塔区检察院进行表彰授牌。红塔区检察院全体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了表彰仪式。
表彰会上,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肖志勇充分肯定红塔区检察院近年来抓班子带队伍、强业务树形象所取得的成绩,他指出,红塔区检察院是近年来全市检察系统唯一获“全国先进基层院”殊荣的基层检察院,对红塔区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体现了市院党组对全市基层院建设的高度重视。同时,肖志勇副检察长要求红塔区检察院面对新时期新任务一要找准定位,以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的新加强、新进步来充分发挥好示范、引领、带头作用;二要积极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等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让群众从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基层干警身上看到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三要把握重点,主动作为,在积极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同时,实现检察业务、队伍建设各项工作的创新发展。肖志勇副检察长同时号召全市检察机关向红塔区检察院学习,不断提高基层院建设水平,为建设玉溪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红塔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褚绍明代表党组班子和全院干警表示,将把荣誉作为新起点、新动力,继续保持争创一流的决心,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检察长座谈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以更高的标准、更细的要求和更实的措施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继续推进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不断推动检察业务、检察队伍、检察管理、检务保障取得新成效。
表彰仪式还对红塔区检察院2015年查办腐败窝案的“3·12”专案组集体和三名个人进行了记功表彰。(政治处 杨海蓉供稿)
编辑:胡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