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5日上午,红塔区检察院主持召开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暨“两法衔接”工作专题协调会,红塔区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区森林公安局的相关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最新出台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精神,介绍了红塔区检察院2014年以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情况以及2017年-2018年工作重点、办理环境资源类案件和开展公益诉讼情况、“两法”衔接工作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区检察院李发桢检察长提出要紧紧围绕三个切入点做好各项工作: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餐桌上的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要深刻认识当前环境资源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的严峻形势,增强大局意识,加大打击力度。为保障专项活动有效开展,每半年在区检察院召开一次联席会议。
二要强化工作举措,增强发现监督线索和打击犯罪的能力。区检察院要加强与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森林公安局等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对接,及时派员参与重大执法活动,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准确监督,形成打击合力。同时,行政执法部门要注重在执法过程中证据的收集,确保案件质量。
三要转变传统监督模式,提升监督工作的信息化、现代化水平。要将“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与“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和运用相结合,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录入平台的信息及时、全面、客观。(侦查监督科 桂刚供稿)
编辑:胡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