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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
2018-04-09 14:32:59

 



3月13日,红塔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全体检察人员和收到聘任的第一届检风检纪监督员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区纪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全省、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7年工作,明确了2018年的工作任务。

会议举行了红塔区检察院第一届检风检纪监督员聘任及各部门兼职监督员任命仪式。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发桢为聘任的检风检纪监督员颁发了聘书,并就着力构建检察机关内控与外部监督体系,努力开创全院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新局面强调三点意见:

一是要深刻认识建立监督员制度的重要性。在公安机关、法院、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任检风检纪监督员,在大部制内设立兼职监督员制度,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及省市检察长会议精神,进一步拓展民主监督渠道、自觉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红塔区检察院政令畅通,改善对外形象,密切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沟通,健全民主政治生活制度、促进检察队伍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全体检察人员必须进一步端正思想、转变作风,把检风检纪和工作监督与全面从严治检、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结合起来,合力抓好落实,提高整体效能。

二是要切实发挥制度优势强化监督。建立检风检纪监督员和兼职监督员制度,是落实上级检察院部署的需要,也是我院深化“三风”教育,强化“奉法自强、明辨谋公、砥砺廉隅、荣辱与共”院风建设的需要,更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希望监督员充分行使民主监督权利,积极履行民主监督职能, 以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活动和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为重点,坚持实事求是,勇于直言,敢于监督,积极监督,促使检察机关进一步严肃检风检纪,规范各项司法行为, 坚决纠正司法办案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进步。

三是要增强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严格落实六项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是检风检纪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内容,加强监督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的根本保障。建立内外部监督制度的目的,就是要在内外监督的基础上,促进检察干警广泛自律,形成严格的纪律自觉,带动作风建设,监督员要充分运用手中的职权,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实现监督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促使检察队伍外部形象、内部素质的共同提升。派驻纪检组要与监督员保持经常性的联系沟通,不断完善自身监督和社会监督信息的收集反馈机制,确保监督及时有效。

会上,李发桢检察长还与班子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区纪委驻区检察院纪检组  杜美琼供稿,检务管理部  罗野松供图)

编辑: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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