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红塔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督促履行征收耕地占用税行政公益诉讼案公开听证会,以公开听证促进阳光司法、检务公开,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听证会议的结果将作为办理公益诉讼检察案件的重要参考。
此次公开听证会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汪涛主持,邀请红塔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担任听证员,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代表参加听证。
会上,汪涛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此次听证会的目的,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涉及的法律法规和需要听证的问题,针对红塔区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检察公益诉讼的相关事项和依据等进行了阐述。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就事实、理由和依据,围绕需要听证的事项发表了意见。
听证员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后,对本次听证的案件进行了评议并发表了意见。听证员认为,耕地占用税是处于特定目的、对占用特定的土地资源课征的税种,具有特定功能,应当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职能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云南省税收征管保障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行使耕地占用税征管、协助职能。听证员评议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耕地占用税的征管进行检察监督,在维护国家利益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监督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此次公开听证,促进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通过督促依法履职,各部门协作配合,推进耕地占用税的征收,有效发挥保护国有财产与耕地保护的双重效能。今后的工作中,红塔区检察院将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聚焦问题,开门纳谏,提升检察听证工作能力,将检察权置于阳光下运行,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推进法治红塔、平安红塔建设,为更好地服务和保障红塔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