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塔区红龙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司机王某某驾驶白色越野车驶入对向车道,撞上疾驰而来的红色大货车。驾驶越野车的司机因受伤被送往医院,经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175.18mg/100ml,已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大货车经鉴定事故发生时涉嫌超载、超速。
目前,红塔公安分局红塔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向两名交通事故当事人送达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醉驾驾驶司机承担交通事故主要责任,超速、超载的大货车驾驶员承担交通事故次要责任。
(陈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