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塔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对一起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宣读酒精检验鉴定报告,两人都涉嫌醉酒驾驶。
事发当天,驾驶人白某某驾驶一辆黑色轿车沿北城街道环城路行驶,来到环城路大营路口附近时,与一辆迎面而来的白色轿车相撞。两车“擦肩而过”后停了下来,下车后因为心里都“有鬼”,两驾驶人准备私了,但一直未能商量出结果。随后,路过的群众报警,交警赶到现场,两名涉嫌醉酒驾驶司机无所遁形。
交警将两人带至医院进行抽血。经鉴定,黑色轿车驾驶人白某某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233.96mg/100ml,白色轿车驾驶人林某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205.44mg/100ml。经过交警现场勘察,最终认定黑色轿车驾驶人白某某承担此次交通事故主要责任,白色轿车驾驶人林某承担此次交通事故次要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已认定,两辆轿车都已修好,但两名交通事故当事人的“事情”并没有结束,两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已被立案调查,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陈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