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春和司法所坚持边学边改,边学边实践的指导思想,在认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的同时,积极深入社区为群众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党的群众路线。
今年年初,马桥五组居民李某申请建房。由于小组宅基地规划较为紧凑,李某在建房过程中发现,自己的宅基地与陈某家的房屋相距较近,在房屋建到第二层时如果按规划往外挑出1.2米的阳台必将损害到陈某家的屋顶。在经过多次与陈某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李某主动将阳台收缩了40公分距离陈某家房屋15公分施工。4月11日,陈某及其家人仍然以担心李某建房会损害自家房屋;担心李某建到三层以上时又会挑出1.2米的阳台挤占自家空间;担心今后自家的排水等问题为由要求李某停止施工并相继到街道和区信访局上访。而李某则为了尽快建好新房改善居住条件,也加快了施工进度,并邀约了几十名亲朋好友到场强行施工。陈某家的亲朋好友则在一旁摩拳擦掌随时准备进场阻止李某施工。双方矛盾非常尖锐,如不及时调处极有可能导致矛盾激化,酿成流血事件。司法所接到报告后,及时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对双方的过激言行进行劝阻,并与双方约定晚上八点组织双方当事人到马桥五组公房调解。
司法所及时向街道报告了陈、李两家的纠纷情况。党工委杨永明副书记非常重视,积极协调派出所、综治办、信访办、马桥社区干部等共同参与调解。
4月11日晚八点,调解组一行和双方当事人如约到达马桥五组公房。调解由司法所主持,按照人民调解程序进行。调解员首先听取了双方当事人对各自的事实与理由的陈述,了解了双方的诉求。随后,调解员引经据典介绍了古人处理邻里关系的“一米墙”典故,以及当前我国法律关于化解邻里矛盾的规定、道德规范等。通过两个小时耐心细致的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相互理解,最终达成了协议:李某在建房时阳台缩进40公分,只外挑80公分阳台,如果继续加盖不再加挑阳台尺寸;房屋建好后,一定修好两幢房屋之间的排水,防止陈某家的墙角被水淹;房屋施工过程李某加强防护,如果造成陈某家房屋损害由李某给予修复。
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陈、李两家的矛盾得到了及时化解,避免了一场流血事件的发生,陈某和李某都表示非常满意。而群众满意正是对我们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最好评判。(朱陶)
编辑:罗佳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