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近期持续高温,森林火灾接连不断,5月16日下午5时许,红塔区法院接到区委通知,要求区法院抽调20名干警到大营街街道上坝处置山火。火情就是军情,火情就是命令,区法院接到通知后,快速反应,紧急行动,6时就按要求全部集结到位,赶赴火灾现场。
区法院干警到达指定位置后,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积极参与火灾扑救工作。由于风高物燥,烈日曝晒,在17日凌晨已被武警官兵扑灭大火的山林,当日下午,又死灰复燃,冒起了阵阵火烟,对重点部位轮流巡查的干警马上发出警报,其他待命干警立即赶到,由于出警及时,灭火措施得当,将9个余火点迅速扑灭,确保了上坝森林火灾得到了全面控制。接着区法院干警在烧焦的山林严防死守了两个昼夜,克服了地形复杂、山高坡陡、扑火环境恶劣、交通不便、身体疲劳等诸多困难,在18日傍晚彻底清除了山林的不安全隐患,保护了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尽显新时期区法院干警的风采。
这是继4月19日研和街道发生森林火灾后,区法院第二次接到区委安排的扑火任务。在扑火行动中,区法院干警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累,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风餐露宿,连续作战,坚守了两天两夜,既保证了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又圆满完成了区委安排的任务。从森林火灾的扑救中体现了区法院干警是一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靠得住,经得起考验的队伍。(王晟)
编辑:罗佳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