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四类车”道路交通事故,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红塔大队按照交警支队《玉溪市微型面包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辖区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四类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四类车”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一、 突出重点,抓好近期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大队认真分析和总结辖区“四类车”违法行为规律和特点,最大限度将警力向路面倾斜,狠抓微型面包车违法超员、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摩托车涉牌涉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闯红灯、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低速载货汽车超载;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 加强巡逻管控,严查交通违法。为确保四类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大队要求全体民警、协管员充分认清目前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针对当前辖区高速公路微型面包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存在的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整治措施,加强巡逻管控,最大限度将警力投入到路面,采取定点检查流动巡逻的方式,严厉打击“四类车”交通违法行为,做到违法必纠,消除交通隐患。
三、 加强规范执法,树立良好形象。大队要求执勤民警在整治时,坚持文明的执法理念,及时纠正交通违法行为。通过对驾驶人进行教育,使违法行为驾驶人切实认识到自身违法的事实,引导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驾驶。同时严格按照规定规范着装,携带好防护装备以及执法记录仪,加强自身安全防护。
四、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和谐氛围。大队要求执勤民警在路面执勤的同时要当好宣传员,通过曝光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发放宣传单的方式,大力宣传违法超员、涉牌涉证、酒后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提高人民群众守法意识。同时,充分发挥电台、短信、微信等平台作用开展宣传教育,引导驾驶人自觉摒弃交通陋习,抵制交通违法,营造和谐宣传氛围。
截止目前,红塔交警大队查验摩托车1568辆,签订900余份《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承诺书》,粘贴宣传标语500余份,喷刷微型面包车警示用语500余条。
编辑:胡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