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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确认强效力 调解协议保履行
2013-10-25 10:42:28

  本网讯 “调解书有了法院的司法确认,我们就吃下定心丸了 。”2013年9月2日,应当事人的申请,一份由红塔区玉兴街道瑞新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的调解协议,通过区人民法院“司法确认”。 

  2013年8月21日,马女士走进了瑞新社区办公室,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求助。马女士2004年12月与何某结婚,婚后生育一子,2006年5月,马女士的丈夫何某因疾病死亡,何某的母亲、父亲相继于1991年、2008年去世,三人均未留遗嘱。何某在婚前购置了一套房屋,由于三人均未留有遗嘱,这套房屋的继承关系随何某及其父母死亡变得相当复杂,何某的哥哥姐姐们也享有了相应的继承权。该房产的继承引发了家族矛盾,成了压在马女士心头的一件大事。马女士希望丈夫何某的哥哥姐姐们同意把何某名下的房屋全部由何某的儿子继承。在玉兴司法所指导帮助下,社区调委会对何女士的诉求进行了详细的了解、调查。8月23日,把该起纠纷的五个当事人请到了社区调解室。经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说服,考虑到何某的儿子年幼,马女士的抚养经济负担较重,最终何某的哥哥姐姐自愿放弃继承权,并同意由何某的儿子继承其父的房产。至此,一起关系复杂的房产继承纠纷得到了成功调处。

  由于房产价值较大,为维护合法权益,司法所建议马女士向法院申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当事人向红塔区法院递交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申请。红塔区法院受理后,经审查依法裁定调解协议书合法、有效,并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增强了人民调解的公信力,达到了节约司法资源,减少诉讼成本,促进社会和谐的功效。(刘士业 刘绍文)

编辑: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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