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红塔长安网 >> 政法动态 >> 司法行政
非法同居引矛盾 庭前调解止纷争
2014-01-07 15:04:36

  近日,李棋法律服务所成功代理了一起法律援助案件,经不懈努力,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庭前调解,为该案画上了圆满句号。

  2013年11月中旬,红塔区北城街道梅园社区李某来到了李棋法律服务所,向李棋法律服务所李主任请求提供法律服务,称其在2005年7月与华宁县青龙镇青龙街的黄某开始同居,在同居期间生下一个男孩,现年8岁,双方于2008年在玉溪城区购买一套60余平方的住房,房产证上确认双方各占50%份额。自2012年12月后,双方因性格不合经常吵打。之后,李某搬出到外租房居住,欲带走儿子,遭到黄某的阻止,且不让李某探视儿子。之后,黄某到红塔区人民法院起诉李某,要求解除同居关系,房屋归自己所有,儿子由自己抚养,并要李某承担儿子每月500元抚养费。而李某也想抚养儿子并要依法分割房产的50%份额。李棋法律服务所李主任在掌握了案件的整个来龙去脉之后,安抚了李某的情绪,并告知一定会尽力维护其合法权益。

  红塔区人民法院开庭后,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为儿子归谁抚养、房屋归属争执不休,双方都不肯让步。李棋法律服务所李主任考虑到李某没有工作,为孩子健康成长,认为孩子较适宜跟随父亲生活,就耐心的劝导李某,使李某同意放弃了争夺孩子抚养权;同时,与黄某反复协商,最终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由黄某抚养孩子,双方共同的房屋归黄某所有,由黄某一次性补偿女方李某14万元,李某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400元给黄某,至此,一起因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引发的孩子抚养及房产分割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编辑:罗佳冶

编辑:红塔长安网
关闭
主办: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政法委员会
运维:玉溪网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