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制度,对于落实审判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审判独立,加强司法监督具有重要意义。2013年来红塔区司法局共聘用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11名,参与审理案件23件。通过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制度,实现了人民调解员“一员多用”,助推了人民陪审员作用的发挥。
一、 加强学习培训,增强业务能力。2013年红塔区司法局多次组织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采取观摩庭审、案例研讨等形式,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了以中国司法制度、法学基础知识、民事、刑事审判基础知识和法官职业道德等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培训。针对基层调解员担任陪审员在法律知识和业务方面相对薄弱的情况,鼓励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民调解员加强自身学习,并结合陪审工作需要,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分步细训,帮助他们掌握诉讼程序,熟悉庭审流程,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奠定了基础。
二、 抓住重点环节,提高管理水平。一是切实保障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权利。红塔区司法局通过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细化落实工作责任,有序推进庭前阅卷工作,落实裁判文书送达规定,有效保障人民陪审员的庭前知情权、意见表达权、监督建议权等权利。二是准确运用“随机抽取”原则。按照人民陪审员的职业特点、文化程度、知识结构、专长优势等情况,对人民陪审员分组分类,细化“随机抽取”制度,在保证随机性的同时,让人民陪审员有针对性地参审其相对适应的案件类型,提高陪审的质量与效果。
三是继续拓展人民陪审员职能。红塔区司法局通过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搭建平台、载体,加大使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执行、信访的工作力度,同时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参与评估、拍卖过程等新模式,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监督,不断拓宽人民陪审员的履职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