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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建房引争议 夜入社区调纠纷
2014-05-20 16:35:07

  近日,春和司法所工作人员连夜深入社区,成功平息一起建房纠纷风波,受到群众的交口称赞。

  年初,春和街道马桥五组居民李某申请建房。由于小组宅基地规划较为紧凑,李某在建房过程中发现自己的宅基地与陈某家的房屋相距较近,在房屋建到第二层时如果按规划往外挑出1.2米的阳台必将损害到陈某家的屋顶。在经过多次与陈某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李某主动将阳台收缩了40公分距离陈某家房屋15公分施工。4月11日,陈某及其家人以担心李某建房会损害自家房屋;担心李某建到三层以上时又会挑出1.2米的阳台挤占自家空间;担心今后自家的排水等问题为由,要求李某停止施工并多次到春和街道和信访局上访。而李某则为了尽快建好新房改善居住条件,也加快了施工进度,并邀约了几十名亲朋好友到场强行施工。陈某家的亲属则在一旁摩拳擦掌随时准备进场阻止李某施工。双方相持不下,矛盾一触即发。春和司法所在得知情况后,及时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对双方的过激言行进行劝阻,并与双方当事人约定晚上到马桥五组公房调解。

  为摸清双方纠纷风波的“症结”,以便对症下药,春和司法所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掌握了纠纷第一手材料后,于当晚八点,邀请派出所、信访办、马桥社区干部共同参与调解。调解员一开始就引经据典讲述了古人处理邻里关系 “一米墙”的典故,并结合涉及相邻权纠纷的法律法规条文进行了阐述,在法与理的感化下,促使双方当事人相互理解,最终达成了协议:李某在建房时阳台缩进40公分,只外挑80公分,如果继续加盖不再加挑阳台尺寸;房屋建好后,由李某修好两幢房屋之间的排水,防止陈某家的墙角被水淹;房屋施工过程李某应加强防护,如造成陈某家房屋损害由李某给予修复。

  本着“以和为贵”的原则,一场建房纠纷得到成功化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是对春和司法所“执法为民”的最好评判。

 

 

编辑:罗佳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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