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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案引发矛盾 调解一笑泯恩仇
2014-06-06 09:52:17

  春和司法所通过坚持不懈的调解,历时半年终将一起因凶杀案件引起的经济补偿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2013年10月14日,春和街道中所社区八组突然发生一起凶杀案件,受害人薛某被人杀死。案件发生后经公安机关侦查,锁定犯罪嫌疑人为吸毒人员刘某,而刘某已畏罪自杀,案件告破。

  凶杀案件已有结论,事情却没有完。受害人薛某的家属以薛某被刘某杀死为由要求刘某的家属赔偿,如若不答应将把薛某的尸体刨出来埋到刘某家。而刘某的家属则以没钱赔偿为由拒绝薛某家的要求,双方矛盾异常尖锐,如果调处不当极有可能引发新的血案。为了防止事态扩大,春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积极开展了稳控工作,司法所、派出所主动介入向双方当事家属做了大量法律宣传,要求双方当事人树立依法办事的观念,积极引导双方通过调解或诉讼途径解决矛盾。薛某的家属最终接受了司法所的建议,作出了不用过激行为维权的承诺,并申请司法所调解。

  司法所及时启动了调解程序,但由于犯罪嫌疑人刘某没有个人财产,只能在其父母自愿的前提下,由其父母对薛某家给予适当经济补偿。调解之初,薛某家提出要20万元人民币,或者用房子抵偿,而刘某家则认为薛某家的要求太高,自己没有能力承担,并且认为房子不是刘某的个人财产,不同意用房子抵偿,只愿意给予几千块钱补偿。经过调解人员耐心劝说,薛某家做出了让步把要求降到了10万元,而刘某家也逐步把补偿数额增加到了4万元。差距还是太大,双方都没有再让步,调解陷入了僵持。僵持期间薛某的亲属还先后到市区政府上访,到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引起了市区相关部门领导的重视,同时市援助中心也从法律方面对薛某的家属做了正面引导,为调解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经过拉锯战式的调解,双方最终于2014年5月24日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刘某的父母一次性补偿薛某家人民币42600元整。两个家庭因凶案结下的深仇大恨的到了有效化解。

  该纠纷从受理到调解成功,共历时半年,司法所先后十多次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创造了春和司法所调解矛盾纠纷的最长记录。而这样的记录在春和司法所践行群众路线的漫长道路上仅仅是一个缩影,今后我们仍将牢记宗旨,发挥职能,积极为人民群众化解矛盾排忧解难。

 

 

 

编辑:罗佳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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