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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维权遇困 法律援助中心解难
2014-07-09 15:52:14

  近日,法律援助中心通过不懈努力,畅通服务渠道,为因车祸受伤、维权遇困的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维护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2010年12月16日,洛河乡法冲村残疾人普某拄着拐杖在村里行走时,被同村村民龙某倒车撞到,致普某之前健康的大腿骨折。肇事者担心受到法律制裁,阻拦了报警人,并承诺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导致事故现场未经交警部门做出任何认定。

  普某本人为二级残疾,家中母亲、丈夫都是残疾人。意外车祸使家境贫困的普某一筹莫展,因是彝族,不会讲汉话,维权陷入僵局。

  在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的情况下,普某向法律援助中心递交了援助申请。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通过审核了解案情的基本情况后,第一时间为其指派了援助律师。然而一审被告龙某对肇事情况全盘否认,当时在场的几个村民也不愿出庭作证,判决对普某极为不利。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没有放弃,再次认真审阅案卷,分析案情,主动收集证据,几次为行动不便的普某提供上门服务。为做通证人的工作,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一遍遍陪同援助律师走几十里山路,到村里给村民做工作,讲解相关法律规定。情况终于在二审有了转机,判定事故是由龙某倒车时未观察车后障碍物,车速度过快将普某撞倒的。事故发生后,其为逃避责任未报警,并主张由无从医资格的父亲对普某进行医治,最终导致案件事实模糊及残疾人普某受伤严重、生活不能自理的后果,对此,龙某存在严重过错,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撤销一审判决。

  经过法律援助中心的积极努力,终于让受害人普某获得了相应的赔偿。(陈粤玲)

  编辑:李海燕

编辑:李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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