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红塔长安网 >> 政法动态 >> 司法行政
调解纠纷助八旬老人重返家园
2014-07-21 15:55:47

  4月28日,家住红塔区研和街道贾井社区一组的八旬老人李某来到研和法律服务所,哭诉着说:“两个儿子不尽赡养义务,自己无家可归,请求研和法律服务所给予法律援助。”看到老人情绪激动,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一面安抚着老人的情绪,一面向老人详细了解情况:老人有两个儿子和三个女儿,老伴已经去世了,按照农村的传统习惯,老人应当由两个儿子赡养,但是两个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对自己不管不理,现在自己是住在女儿家中,老人要求两个儿子履行赡养义务,要提起法律诉讼。

  在了解案情的缘由后,研和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感到这起案件虽小,可直接关系着老人的切身利益,处置稍有不慎就会给双方之间带来更大的怨恨。考虑到原告年事已高、行动不便的因素,于是在法院开庭前,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主动联系老人的两个儿子,与他们真诚交谈,向他们讲解《宪法》、《婚姻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阐明赡养老人不仅是传统美德,又是为人子女应尽的义务等道理。起初,两个儿子态度还比较强硬不予接受,工作人员采用以退为进的方法进行调解,在肯定两个儿子积极配合调解工作的基础上,又对他们在赡养老人问题上相互推脱的态度进行了批评和教育,唤起了两人的孝心,经过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疏导教育,在区法院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1、老人在两个儿子家轮流居住,每家居住三个月后进行轮换;2、由两个儿子每人每月支付老人500元赡养费;3、老人因病产生的费用由五个子女负责均摊。随后,法院当庭制作了民事调解书,老人的子女当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一起多年纠缠了多年的赡养纠纷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矣芳)

 

 

 

 

编辑:罗佳冶

编辑:红塔长安网
关闭
主办: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政法委员会
运维:玉溪网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