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9日,大营街司法所赵桅社区成功调解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014年初,为了贯彻落实市、区有关拆临拆违及“三项治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各个居委会“三项治理”、拆临拆违工作相继展开。2014年4月8日,赵桅社区对八组进行卫生整治、拆临拆违,属赵桅社区联防队的向某某与居民何某某发生冲突,何某某将向某某打伤,眼角处缝了五针,后经治疗已痊愈。但两人就赔偿金额存在分歧一直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向某某多次表示不用街道、社区帮助解决此事,自己会用自己的办法解决。为防止矛盾进一步升级,转化成刑事案件,赵桅社区调解员立即将此事报告给街道综治办和司法所。收悉此矛盾后,综治办、司法所联同赵桅社区调解员分别深入到双方当事人家中,法、理、情相结合的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劝导工作。
经过努力,双方当事人情绪平稳,均表示愿意接受调解。8月19日,大营街综治办、司法所工作人员及赵桅社区的调解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都表示相互理解,调解员也耐心劝告双方要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进行协商,相互包容,不要伤了和气,该赔偿的费用,一定要赔偿。现场,何某某表示了歉意,并承诺今后将全力支持街道、社区的工作,双方握手言和。而对于向某某提出的赔偿要求,调解人员认为合理,同时何某某没有异议,最后协商具体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合计1300元(其中医疗费600元,误工费500元,营养费200元)。双方当场履行手续,何某某支付赔偿费用。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成功调处不仅化解了双方当事人间的矛盾,也为今后继续开展“三项治理”和其他重点工作起到了较好宣传教育作用。
编辑:罗佳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