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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河司法所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014-08-26 11:10:1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和洛河乡实情,着眼于提升社会管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和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筑牢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基。自2014年5月份以来,我所积极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布署下,动员广大各级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切实开展学习“枫桥经验”,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一是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召开31次动员大会、村民大会、举办讲座12次、发放资料5000余份、宣传光盘17盘,张贴标语507条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大力宣传村、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发动和宣传工作贯穿于推广和日常工作全过程。大力宣传治理的好做法、好典型、好效果,引导广大群众改变观念,摒弃陋习,崇尚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

  二是确定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按照“党政动手,依靠群众,源头预防,依法治理,减少矛盾,促进和谐;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工作要求,采取“全面推进、因地制宜、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方法,以发动群众实施“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自我服务,自我提高”为根本内容,以网格化管理服务为重要手段,以开展农村基层平安创建为载体,密切联系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最大限度地激发群众自治的热情,最大限度地激发群众自治的智慧,使广大群众自觉维护社会治安,有效预防和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在全乡建立起一套群众认可和拥护,并能够自觉遵守的基层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全面治理治安环境。

  三是大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首先,整合群防群治力量提升群众自治能力。充分依靠和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综治、治保、调解、保安、单位内部保卫组织等力量,并有机进行整合,用好制度,用活政策,使之有效开展工作;其次,学习借鉴推广“孙井经验”。在综合治理中,洛河乡认真学习借鉴“孙井经验”,积极引导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自治组织,把需要群众遵守的管理要求,引导群众开展讨论,让群众真正感到公平、公正和共享,最后共同参与形成大家制定的村规民约,自觉自愿的遵守和拥护,真正做到让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自我服务,自我提高”。以此推动良好风气和良好习惯的养成。

  第三,开展治安问题重点整治。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哪里问题突出就整治哪里”的原则,开展社会治安问题重点整治工作。乡针对辖区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重点人群,采取集中摸排和听取群众意见相结合,通过走访、设置举报电话、现场会等多种措施,广泛收集信息,在全面排查摸清的基础上,确定一个治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有效根治各类突出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紧紧依靠和发动村组等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党委领导、社会协同、政法部门打击查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社会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新格局。

编辑:李海燕

编辑:李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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