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的思想和法律政策素质,推动人民调解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洛河司法所结合实情,于近期在全乡开展了村级人民调解员培训。
本次培训由乡、村(组)三级调解组织的调解主任及骨干共35人参加。整场培训呈现三大特点:一是重点突出。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典型案件剖析、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人民调解法》、《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人民调解工作技巧等内容,并就人民调解卷宗的规范化制作、管理做了全面、系统的解说。二是互动式培训。先由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细致讲解,再由调解员就实施调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方法技巧进行了交流发言。针对村级人民调解员最常见、也是较难处理的案件大家进行了分析研究,共同探讨应对之策。三是培训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司法所借此次培训向各村委会通报了1至8月份矛盾纠纷动态及排查调处情况,具体部署了下一步工作,重点要求各村委会落实责任,将定期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确保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控,严防其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为洛河乡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本次培训组织准备充分,内容具体丰富,效果显著,为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应对新形势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工作水平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周伟)
编辑:罗佳冶